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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北京市属高师毕业生不再受回原籍的限制 [打印本页]
时间:2008-03-07
2004届北京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双选会将在首都体育学院田径馆举办。昨天,记者从市教委获悉,来自远郊区县的2004年市属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,不再受“哪儿来回哪儿就业”的限制。

  按照市教委和市人事局新出台的“2004年市属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”规定,高师统招毕业生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。其中,远郊区县生源高师毕业生在满足本区县师资需求的情况下,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,可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。在市教委直属单位和民办教育机构就业的,指标由市教委单列。在其他教育教学单位(不含指标单列单位)落实就业的人数比例仍控制在10%以内。

  北京生源高师毕业生(简称北京待分生)最后落实单位的最后期限为2004年6月。到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,学生还可于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,继续在本市基础教育系统内落实就业单位,由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服务。对于持有就业报到证的高师毕业生,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经教育不改的,用人单位可将其退回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,经市教委批准后,追缴其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,并将其档案、户口转至原户籍所在地。(邓兴军)

来源:北京青年报讯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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